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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多台的新增速度在一直增长,截止12月6日全市在用电梯39442台,其中乘客电梯29727台、自动扶梯(含自动人行道)2015台。近几年全市电梯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电梯故障时有发生,综观全市,仍存在一些导致电梯故障的问题: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文明使用电梯现象屡见不鲜;电梯底坑渗漏水积水时有发生;有的招投标和工程移交遗留影响电梯安全使用的问题;电梯维修改造资金问题成为电梯整改瓶颈;电梯维护保养不规范等。
一、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电梯安全监管职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要逐步加强对电梯安全工作的领导,将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将电梯应急救援纳入当地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支持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大电梯安全工作经费投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履行电梯安全属地管理职责,调解处理涉及电梯安全问题的投诉和纠纷,协调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和电梯日常运行、维护保养、修理改造、更新等经费保障。
二、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电梯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保障本行业、本领域内电梯安全运行。
(一)市质监局要进一步做好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检验检测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协调检验检测机构对老旧电梯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组织协调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安装、大修、改造项目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查处电梯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市住建部门要完善并推行使用包含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要求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监督指导受托管理电梯的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约定落实电梯安全管理责任。简化从其代管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审核拨付电梯大修改造更新费用的程序。切实履房屋建筑电梯梯位配置设计和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土建工程质量的监督职责,在设计、审图、监理、施工和质检等环节严格把关,切实防止新建房屋发生影响电梯正常使用的渗漏水、积水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研究解决暨有房屋的电梯存在底坑渗漏水、积水的问题。
(三)市经贸、教育、交通运输、卫生、体育、旅游等部门:要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对本行业本领域电梯安全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加强对使用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督促落实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要督促使用单位按时整改不合格电梯;鼓励实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教育部门应将电梯安全使用知识纳入到中小学安全教育体系,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协调、鼓励我市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开办电梯安装维保专业,培养电梯安装维保人才,并努力出台一些鼓励政策。
(四)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部门。加强公益性电梯安全管理、使用宣传,增强群众乘梯安全意识。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要进一步宣传报道电梯安全使用常识、应急防护自救知识、文明使用习惯等。
(五)市物价部门要加强电梯维保、物业服务收费的日常监管,及时查处有关电梯市场价格违法行为,打击电梯维保低价恶性竞争的行为。
(六)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电梯检验活动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并对检验结果、鉴定结论负责;要加强检验质量管控,确保现场有效检验时间和检验工作质量,特别要加强对电梯运行质量有关项目的现场验证工作。
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要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和责任体系,全面实现“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员;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设备依法检验;制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对在用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电梯使用安全。
你们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的建议》(第1262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电梯安全,事关民生。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摆上市领导的批示、文件、会议、调研和督查之中。市人大、市政协高度关注,成为代表、委员热议话题、视察对象、重点提案。推动了我市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促进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市在用40500多台电梯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电梯故障基本妥善处置。
(一)一线调研、现场检查,书记率先垂范;治理隐患、建章立制,市长紧抓不放。
1、市委郑新聪书记于2015年7月中旬到意昂机电股份公司调研电梯物联网安全管理平台的建设情况,鼓励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安全,服务民生。分别于2015年7月22日、8月1日、10月11在电梯安全工作呈报件上,三次就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明确指出了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涉多部门多领域,应综合研究、联手推动。鼓励、支持电梯物联网安全管理系统建设,肯定和表扬了市质监局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态度。
还于2015年9月15日、2017年1月25日两次率队检查了中闽百汇商场泉港店、丰泽区城东中骏世界城的电梯安全工作,对电梯安全管理和维保工作提出中肯要求。
2、2015年4月7日,时任市长的郑新聪主持全市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市安委会全体成员(扩大)会议,部署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工作。会后,市安委会下发了《全市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2015年7月,市政府安委会组织市安监局与质监局联合组成督查组,对县、乡镇政府开展电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在全市通报了督查工作情况。
3、2015年8月4日,康涛市长在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市安委会全体成员(扩大)会议上又对电梯安全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多次在全市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强调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推动相关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和维保工作文件出台实施。
4、2015年7日30日,时任副市长的陈灿辉主持召开全市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进一步推动重点行业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市经信委、教育局、住建局、质监局等9部门参加会议,会后印发了《关于研究全市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市政府〔2015〕155号)。2016年2月2日,市政府再次召开全市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定期检验不合格电梯整治等问题。
1、2016年5月,市人大组织视察调研组开展泉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情况视察调研活动,深入基层,使用现场仔细视察调研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电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我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情况,电梯使用登记、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维护保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宣传教育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措施。该视察调研活动引起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有力推动了我市电梯安全管理和维保工作水平的提高。
2、2015年的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将民革泉州市委会提出的《加强“问题电梯”管理的建议》(2015003号)和王鸿燕等委员提出的《逐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的建议》(2015414号)确定为重点提案。市质监局作为主办单位认真办理,并配合市政协做好委员督办视察和督办座谈会的相关工作,市政协向市委市政府专报《部分市政协委员对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泉州政协专报第5期),郑新聪书记和康涛市长在该专报上作出重要批示,该建议的许多良言妙策正在付之实施,取得较好效果。
1、市政府办公室分别在2013年10月和2016年2月下发了《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泉政办〔2013〕238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特定种类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泉政办〔2016〕9号),明确了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和电梯建设、使用、维保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理顺了相应关系,完善了电梯安全监管机制。市政府建立了特种设施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与电梯安全监管有关的11个市直部门以及县乡两级政府认真履行电梯安全属地管理职责。
2、2015年6月,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监局重新修订起草的《全市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县(市、区)政府也结合实际,将电梯应急救援纳入到本级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形成了以政府主导的,电梯使用单位为救援主体,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为救援主力,消防部门为救援保障的电梯安全急救援机制。
3、2017年1月24日,《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泉政〔2017〕1号)明确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查处:“未及时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渗水、漏水、积水的”;同时也明确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查处的9种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情形。
我市各部门认真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使用安全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15〕100号)以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泉政办〔2013〕238号)的文件要求。按职责做好各自的电梯安全监管工作。
1、市质监局努力克服电梯数量多、监察人员少、任务繁重等困难。认真执行电梯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将风险管控作为电梯安全监管的首要任务和核心目标,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倡导在电梯轿厢内公示维护保养工作情况,鼓励日立、三菱、意昂、博特等电梯维保公司探索、建设、使用电梯物联网安全管理系统,近5000台电梯实现故障和维保远程监控,促进维保和使用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组织检查了90家电梯公司的电梯维保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立案查处8家电梯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鼓励、支持1043台电梯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支持、协调检验单位依法开展电梯安装监检和定期检验,及时发现和督促电梯使用单位消除电梯安全隐患。2016年省特检院泉州分院检验各类电梯共43282台,其中定期检验37327台,安装监检5816台,修理改造监检139台。及时复检1615台定期检验不合格电梯的整改情况。我市各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跟踪监察经定期检验逾期未整改合格的电梯,督促使用单位按规定整改。该分院配合质监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了1560台电梯的门系统、310台奥的斯ECH3自动扶梯的安全情况,促使48台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其中垂直电梯37台,自动扶梯11台)整改合格。对100多家电梯维保单位的限速器校验能力实施验证。
质监部门和检验单位联合开展电梯使用安全宣传活动。去年共走进7个住宅小区、4所学校开展电梯使用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中采取图文并茂、现场释疑、发放手册和读本等方式,实地讲解电梯安全乘坐常识,开展电梯义诊和困人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发放电梯安全管理材料及宣传画报共3000余份,有力推动市区电梯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考试分中心共举办电梯作业人员考试38期,学员达3916人。借助泉州电视台、泉州晚报、海峡都市报等媒体,向市民宣传电梯安全使用知识。持续开展电梯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公共场所活动。
2、市住建局加强了住宅小区的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一是简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提取流程,且缩短了公示时间,并制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申请预案,大大提升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提取效率;二是建立质价相符的维保机制,杜绝低价竞标维保,鼓励推行品牌维保。
3、市文广新局重视包括电梯使用在内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多角度开展安全警示和教育工作。
4、市经信委认真履行包括电梯安全在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一方面通过检查督促使用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及时治理存在隐患。去年,共督促29家企业就电梯使用存在隐患问题进行整改。另一方面,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如5月13日在西湖西大门开展宣传活动和在百源机械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均将电梯安全使用须知印制成宣传册发放。各县级经信部门组织工业企业通过LED屏幕、黑板报、内部安全培训、内部报刊等方式宣传包括电梯安全知识在内的安全生产基本常识。
5、市卫计委认真落实职责内的电梯安全监管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强化宣传培训,扎实开展电梯安全整治工作,积极督促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认真自查并及时消除电梯安全隐患,全系统电梯安全平稳运行。
6、市旅游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电梯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印发《关于加强星级饭店电梯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继续对未合格电梯进行整治的通知》等多份通知,督促星级饭店开展电梯安全整治。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一是分管副局长带队,对定期检验不合格电梯的酒店进行全覆盖检查,二是每季度的安全一检查。三是在每年国庆、春节等黄金周前夕,组织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节前检查。四是在星级饭店每四年一轮的复评时,我局把电梯安全作为一项必备条件,督促企业规范电梯管理。
7、市体育对市直公共体育场馆内的电梯加强监督管理,责成市体育场馆管理服务中心认真发行好相关的安全义务。
8、市交通运输委将电梯安全列入日常安全检查的内容之一,结合每季度、重要节假日等的监督检查一并落实到位。
市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你们的建议,在今年2月下旬召开的人大代表建议移交办理工作会议上,确定市质监局为主办单位,市住建局、市物价局等8个单位为协办单位,提出具体办理要求。主、协办单位受理该建议后,各单位领导及时召集相关人员专题研究办理措施,确定办理方案,明确办理责任人和期限。市质监局采取六项措施落实你们的相关建议;一是3月16日召开由全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直属一、二分局、省特检局泉州分院的分管领导、特安股(科)长、相关检验室主任参加的包括电梯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定期检验不合格电梯和逾期未定期检验电梯跟踪督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高监督检验质量和工作效率等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电梯安全监察工作职责,切实将你们的建议落到实处。二是4月20日召开全市电梯维护保养工作会议,向各电梯维护保养公司部署了依法维保、规范维保、诚信维保,保证所维保电梯安全性能的8条意见。各电梯维保公司签定了电梯质量安全承诺书。三是部署了继续开展电梯维保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四是确定了今年全市重点监督检查单位。五是与市住建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六是省特检院泉州分院召开监督检验工作会议,提出落实该建议的措施,部署了依法检验,严格质量,服务安全,提高效率的工作任务。各协办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实际,采取措施,落实建议,按期反馈办理意见。
下阶段,我市各单位将以您们的建议为新起点,进一步加大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力度。深入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使用安全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15〕100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泉政〔2017〕1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泉政办〔2013〕238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街道办)履行电梯安全属地管理职责。促进各有关部门落实“一岗双责”规定,督促所属行业、领域内电梯使用单位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和维保工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1、组织开展2017年泉州市电梯安全攻坚战工作,不断构建电梯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2、继续组织开展电梯维保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引导电梯维保单位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履行职责,保障安全。
4、继续推动《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使用安全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15〕100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泉政办〔2013〕238号)的贯彻执行,努力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将电梯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5、进一步鼓励、支持电梯维保单位或使用单位积极探索、采用电梯安全管理和维保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丰富、完善电梯物联网技术,实现智能化安全管理,从根本是提升电梯安全管理水平。鼓励、支持相关单位开展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6、推进队伍建设。继续推动各县(市、区)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基层电梯安全监管人员的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监管能力。
7、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将进一步组织开展扎实有效的电梯安全使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支持和配合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做好电梯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工作。
8、督促、协调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及其泉州分院开展经常性的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以满足电梯生产和使用单位的需要。
一是推行电梯安全综合保险试点工作,引入“保险+服务”机制市场手段,强化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提高电梯维保服务质量,保障电梯安全运行,解决矛盾纠纷的新机制。二是推广运用物联网技术手段提高维保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施维保全程监控,改革创新电梯安全监管工作。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方式提醒、告诫和引导电梯维保及物业服务企业自觉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2、加强电梯维保及物业服务行业市场行情报价监管工作,督促相关企业以公示牌、价目表、收费手册、电子查询等方式,在经营场所或服务现场醒目位置向消费者明码标价;严肃查处经营者采取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遇有涉嫌低价倾销的,将及时报请省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处罚。
3、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及时受理、处置和反馈电梯维保、物业收费等待的价格咨询、投诉和举报,确保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不受侵害。
指导各广电和报纸媒体从播出形式、播出频率、播出内容加大电梯安全管理和使用的宣传,力争更好的宣传效果。
1筑牢电梯使用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电梯的日常检查。
3、督促行业主管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督促有关企业提高电梯安全认识,加强电梯日常维护和隐患排查,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电梯安全防范工作。
3、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电梯使用、巡查、维保等各项制度,完善电梯隐患排查与整改方案,落实“一梯一档”。
继续严格要求星级饭店加强对电梯安全使用的监管。督促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电梯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电梯维保工作的监督指导、日常电梯安全工作的巡查及电梯安全专项检查等方面的工作,将电梯安全工作与消防安全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为实现“五个泉州”目标而贡献力量。
督促市体育场馆管理服务中心认真履行好相关的安全义务。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完善电梯日常管理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将电梯安全列入日常安全检查的内容之一,结合每季度、重要节假日等的监督检查一并落实到位。
进一步规范检验程序和行为,持续做好电梯检验质量提升工作,严格把好检质量关。进一步加强质量文化建设,提高检验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我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定当进一步振作精神、坚持不懈,认真履职,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定能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规范意识,建立健全并执行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断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让电梯乘客称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