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翠湖科技园A1地块AI创新应用先导区HD00-0302-6015地块项目(1科研楼等4项)电梯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8 00:13:08 来源:jn江南全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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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翠湖科技园 A1地块AI创新应用先导区HD00-0302-6015地块项目(1#科研楼等4项)电梯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FSH0X250017 ) ,已由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 ( 关于中关村翠湖科技园A1地块AI创新应用先导区HD00-0302-6015地块项目的备案 ( 京海淀发改(备)〔2023〕74号 ) ),资产金额来源为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建筑设计企业为 北京翠湖智达信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实创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招标内容与范围: 中关村翠湖科技园 A1地块AI创新应用先导区HD00-0302-6015地块项目(1#科研楼等4项)电梯工程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具体实际的要求 3.1.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为投标设备的: □ 制造商 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 3.1.2申请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 (1)制造资格: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C级(旧)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新)及以上资质,自动扶梯C级(旧)或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新)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安装资格: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新)、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新)、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新),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资质,近 三 年 具有已完成的合同金额 270万元(含)以上的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3申请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具备资质及其他要求; (2)申请人应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授权书;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其他要求: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限制性惩戒方式。 3.4其他要求 在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有效时间内,下载文件家数不足 7 (含)家,或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有效时间内,递交文件家数不足 7 (含)家,本次招标转为资格后审方式。 潜在申请人必须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才能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资格预审转为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递交投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