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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研制的《在用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重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重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两项强制性区域标准及《在用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风险评价规范》《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风险评价规范》两个区域标准正式发布。
这是广东首次在特定种类设备领域发布强制性区域标准,将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老旧电梯大规模检查、推动安全风险隐患治理与本质安全提升行动提供重要技术支撑,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标准牵引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重要举措。
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组织广州市、深圳市和东莞市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和部分公众聚集场所、重点场所电梯使用管理人对上述电梯新标准开展宣贯活动,推动有关标准有效落实。
广东作为全国电梯保有量最多的省份,近年来电梯数量持续增长,全省在用电梯数量达116.8万台,约占全国总数11%。目前全省使用15年以上老旧电梯为13.38万台,约占全省电梯总量的11%。
随着电梯使用年数的限制增加,机械零部件磨损、电子元器件老化、控制管理系统整体配置较低等问题逐步显现,老旧电梯在安全防范、可靠性、易维护性的短板凸显,国家电梯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等多次更新,电梯安全要求逐步提升,早期生产、仍在使用的部分老旧电梯,其安全性能指标已不足以满足现行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引发的安全问题日渐突出。
目前,涉及电梯部件报废的国家标准《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GB/T 31821-2015)、《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GB/T 37217-2018)均为推荐性标准,且发布时间已久,部分技术内容未涵盖,与实际的需求的适应性有待加强。
因此,基于《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以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需要,广东以强制性标准的形式,进一步明确电梯重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为电梯更新、改造、修理等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将有效弥补现有国家标准方面的不足,加快全省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进程。